實習處工作職掌
1.實習主任職權範圍:
1.1.實習處掌理全校實習輔導工作。
1.2.實習處舉辦實習輔導會議,討論有關實習輔導。
1.3.依照課程標準,開設實習課程,擬訂詳細實習計劃,按時實習 並配合推動技藝競賽,及技能檢定以增進教學效果。
1.4.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
1.5.視師資、設備等條件,辦理與學校教育有關之推廣教育與技術合作事項。
1.6.擬訂或修訂實習輔導各項辦法。
1.7.召開實習會議。
1.8.審訂、督導各科實習教學計劃。
1.9.審訂、督導各科實習設備與充實設備計劃。
1.10.本處承辦各項業務文件表冊。
1.11.執行各種有關本處業務。
1.12.督導本處所屬各組各科工作。
1.13.編列各項實習經費預算。
1.14.策劃督導本處有關管制案之執行。
1.15.檢查各科實習設備, 材料及其安全措施管 理工作。
1.16.巡視實習場所。
1.17.管理實習場所。
1.18.督導、考核調配本處所屬工作人員。
1.19.協調各組各科及各處有關工作事項。
1.20.承辦部局委託辦理之年度重點工作業務。
1.2.實習處舉辦實習輔導會議,討論有關實習輔導。
1.3.依照課程標準,開設實習課程,擬訂詳細實習計劃,按時實習 並配合推動技藝競賽,及技能檢定以增進教學效果。
1.4.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
1.5.視師資、設備等條件,辦理與學校教育有關之推廣教育與技術合作事項。
1.6.擬訂或修訂實習輔導各項辦法。
1.7.召開實習會議。
1.8.審訂、督導各科實習教學計劃。
1.9.審訂、督導各科實習設備與充實設備計劃。
1.10.本處承辦各項業務文件表冊。
1.11.執行各種有關本處業務。
1.12.督導本處所屬各組各科工作。
1.13.編列各項實習經費預算。
1.14.策劃督導本處有關管制案之執行。
1.15.檢查各科實習設備, 材料及其安全措施管 理工作。
1.16.巡視實習場所。
1.17.管理實習場所。
1.18.督導、考核調配本處所屬工作人員。
1.19.協調各組各科及各處有關工作事項。
1.20.承辦部局委託辦理之年度重點工作業務。
2.1實習組長職權範圍:
2.1.實習業務及實習教學之規畫與執行。
2.2.統籌、承辦建教合作及校內、外實習之行政作業。
2.3.實習處實習組公文收發、文件歸檔。
2.4.辦理學生實習成果展示及活動。
2.5.辦理召開實習輔導處會議事宜。
2.6.統籌規畫各科學生校外參觀事宜。
2.7.實習場所之安全維護事項。
2.8.實習教學日誌/實習教室使用記錄簿之核閱。
2.9.統籌各科專業設備之管理。
2.10.辦理各職種校內外技能檢定行政業務。(每年度社會組第三梯次及在校生丙檢統籌報名)
2.11.辦理證照輔導班相關事項。
2.12.辦理各類科校內外技藝競賽行政業務
2.13.執行產學攜手計畫相關業務、與各策略聯盟合作技專校院之聯絡對口單位。
2.14.與實習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2.15.其他交辦事項。
2.2.統籌、承辦建教合作及校內、外實習之行政作業。
2.3.實習處實習組公文收發、文件歸檔。
2.4.辦理學生實習成果展示及活動。
2.5.辦理召開實習輔導處會議事宜。
2.6.統籌規畫各科學生校外參觀事宜。
2.7.實習場所之安全維護事項。
2.8.實習教學日誌/實習教室使用記錄簿之核閱。
2.9.統籌各科專業設備之管理。
2.10.辦理各職種校內外技能檢定行政業務。(每年度社會組第三梯次及在校生丙檢統籌報名)
2.11.辦理證照輔導班相關事項。
2.12.辦理各類科校內外技藝競賽行政業務
2.13.執行產學攜手計畫相關業務、與各策略聯盟合作技專校院之聯絡對口單位。
2.14.與實習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2.15.其他交辦事項。
3.就業組長職權範圍:
3.1.實習處就業組公文收發、文件歸檔。
3.2.辦理產學攜手計畫中與實習廠家的合作機制。
3.3.辦理各期學生輪調出廠事項、處理學生退廠、轉廠工作。
3.4.計算及提出各期實習成績。
3.5.學生實習廠所之巡廠機制建立、執行。
3.6.統籌辦理廠商簡介、校園徵才、職業宣導等活動事宜。
3.7.統籌辦理就業輔導或企業教育訓練之相關課程、演講。
3.8.與就業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3.9.畢業生就業後追蹤輔導
3.10.其它交辦事項。
3.2.辦理產學攜手計畫中與實習廠家的合作機制。
3.3.辦理各期學生輪調出廠事項、處理學生退廠、轉廠工作。
3.4.計算及提出各期實習成績。
3.5.學生實習廠所之巡廠機制建立、執行。
3.6.統籌辦理廠商簡介、校園徵才、職業宣導等活動事宜。
3.7.統籌辦理就業輔導或企業教育訓練之相關課程、演講。
3.8.與就業有關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3.9.畢業生就業後追蹤輔導
3.10.其它交辦事項。
4.科主任職權範圍:
4.1.秉承教務主任、實習主任之指示,綜理科務。
4.2.負責本科教學正常化之督導、擬定科務發展計劃及執行事項。
4.3.與教務處協調安排本科教師任課事宜。
4.4.協同本處實習組、就業組共同推動各組與本科有關之業務。
4.5.與總務處協調定期清點本科財產。
4.6.本科實習教學設備及實習材料之申購事項。
4.7.本科實習場房佈置規劃、安全維護措施及設備器材維護保管之督導。
4.8.主持科務會議。
4.9.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4.2.負責本科教學正常化之督導、擬定科務發展計劃及執行事項。
4.3.與教務處協調安排本科教師任課事宜。
4.4.協同本處實習組、就業組共同推動各組與本科有關之業務。
4.5.與總務處協調定期清點本科財產。
4.6.本科實習教學設備及實習材料之申購事項。
4.7.本科實習場房佈置規劃、安全維護措施及設備器材維護保管之督導。
4.8.主持科務會議。
4.9.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