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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飛控障礙賽規則-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202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AI無人機飛控暨AI智慧控制創意競賽規則

 

               「室內無人機飛控障礙賽」競賽規則

壹、飛行器規格規定

  一、飛行器須由參賽學生自備。

  二、飛行器必須有保護螺旋槳的支架,禁止使用金屬螺旋槳。

  三、飛行器軸數不限制,軸距限制250mm以下。

  四、飛行器總重量為150g或以下(不包括遙控器)

  五、飛行器以無線通訊、人手控制方式操作,不限第一或第三人稱方式操作。

貳、競賽方式

  一、場地規格

      智慧無人機障礙場地(參考賽道示意圖)

  

 二、競賽規則

    ()檢錄:每輪10隊選手檢錄,檢錄時做身分與飛行器查驗,飛行器與備用機檢錄通過後,關機併同電池放置於檢錄桌,測試或準備時間才能拿取。比賽時間結束後放回,每輪競賽結束後取回。檢錄通過之飛行器才能使用,如主用機、備用機皆無法通過,視為棄權。(選手僅用主用機參賽及檢錄,則備用機須檢錄,惟比賽開始後不得使用及補檢錄備用機。) 使用 WiFi通訊之飛行器須清除自訂名稱,並於報到時登記飛機序號 (包含備用機)。選手檢錄時現場持飛行器拍照留存,確認後進入預備區待命。無法確認者由指導老師現場切結後,先予參賽。該輪結束後由選手組進行相關查證手續與後續處理。

    ()預備:每位選手比賽開始前有60 秒「準備時間」,參賽選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飛行器啟動並停放在起點等候起飛。採用第一人稱者須使用裁判指定頻道,啟用WiFi視訊圖傳須於報名時完成登記,並聽候裁判指示啟用與停止。「準備時間」結束後,尚未完成動作者,使用之額外時間,將於「飛行時間」扣除。        

    ()每支隊伍「飛行時間」為120 秒,選手可在時間內連續闖關。

    ()比賽中,若飛行器墜地或故障,選手或助手可前往進行調整,且於未通過之障礙物前重新飛行,方能繼續比賽。

    ()每隊可準備1臺備用機,飛行中出現故障導致無法飛行時,可於故障點進行不停錶替換,飛行器更換僅限1次。(若未於檢錄時檢錄,不得補檢錄,亦不可使用該備用機)

  三、評分辦法

    ()每通過一個障礙物可獲得積分,未通過障礙物者不計積分,同一障礙物同一圈僅計積分一次。繞完一圈後可持續繞圈持續累計積分。

    ()穿越繞桿及繞旗時,不可「從上方飛過方式」視為「通過障礙物」之飛行,飛行高度不應超過障礙物高度。若飛行高度超過障礙物高度,裁判有權視為未通過障礙物且不計積分。

    ()無人機穿越障礙物有爭議時,由裁判認定是否成功。

    ()成績排序以120秒內,所獲得的積分之高低為準。若積分相同,以繞完完整圈數數多寡為次之。次之相同,以繞完完整圈數連續圈數再次之。

  四、比賽場地:

      預計使用10m*15m大小場地;比賽進行間,賽場禁止使用WiFi,啟用WiFi基地臺將被視為故意干擾行為,視情節嚴重性可能取消干擾隊伍參賽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故建議參賽師生將手機關閉)

  五、其他注意事項

    ()檢錄時間未到場,未遵守大會之競賽規則(含連續兩次搶跑行為)者,裁判有權取消競賽資格。

    ()在賽前、賽中或賽後,做出任何故意干擾、脅迫裁判或其他參賽隊伍的行為,或對比賽現場他人構成影響或危害行為,取消其競賽資格。

    ()比賽中如發現安全隱患,裁判長有權隨時暫停比賽。

    ()無人機穿越障礙物有爭議時,裁判擁有最終決定權利,規則最終解釋權歸賽事裁判組。

    () 競賽時間,除評審、工作人員及選手外,其餘人員不得進入競賽場地。又承辦學校無提供練習場地,請勿於承辦學校規定場地外操控無人機飛行,如違反法律規範,各校領隊教師自行負責。

    ()競賽時間,選手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界進行聯繫,選手有任何疑義請向裁判提出。比賽時,除當下競賽選手之無人機可開機飛行,其餘選手之無人機不得開機,避免造成干擾。若因未關機等行為產生干擾,視同做出故意干擾之行為。

 

2024無人機飛行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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